位置:字典網>>歷史字典>>歷史官職>> 大理

大理

①官名。主刑罰獄訟。《史記·五帝本紀》:“皋陶為大理,平民各伏得其實。”春秋晉、齊、衛諸國皆置。秦漢稱廷尉,西漢景帝中元六年(前144)至武帝建元四年(前137)、哀帝元壽二年(前1年)、東漢獻帝建安(196—220)末魏、吳建國初曾改稱大理。晉朝中央政府置廷尉,王國置大理,亦主刑獄。或說北魏中央亦置,《魏書·廣陵王傳》: “(元)羽為大理,加衛將軍,典決京師獄訟。”北齊改廷尉為大理,置署,為大理寺。②南北朝至唐宋為廷尉(卿)、大理卿別稱。


官名。大理又名廷尉、作士,掌刑法審判。《禮記·月令》:“命理瞻傷、察創、視折。”註:“理,治獄官也,有虞氏曰士,夏曰大理,周曰大司寇。”《史記·五帝本紀》:“皋陶為大理,平;民各伏得其實。”《正義》:“皋陶作士,正平天下罪惡也。”秦朝改大理為廷尉。漢承秦制,仍名廷尉,官俸千石。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復名廷尉,哀帝元壽二年又更名大理。王莽又改名作士。屬官有正、左右監、左右平。(見《漢書·百官公卿表》、《漢書·王莽傳》)。到東漢,仍名廷尉,官俸二千石,“掌平獄,凡郡國讞疑罪,皆處當以報。”屬官有正、左監、左平等員吏一百四十人。(見《後漢書·百官志》)。三國魏、吳建國初稱大理。晉朝廷稱廷尉,王國稱大理。北齊稱大理卿或大理寺卿。隋置大理寺卿、少卿。自隋至清,除元朝外,都沿此制。清末和民國稱大理院,專掌審判,後改稱最高法院

大理字典分解

大理的解釋 (1).掌刑法的官。 秦 為廷尉, 漢 景帝 六年更名大理, 武帝 建元 四年復為廷尉。 北齊 為大理卿, 隋 唐 以後沿之。《韓非子·外儲說左下》:“

大的解釋 大 dà 指面積、體積、容量、數量、強度、力量超過一般或超過所比較的對象,與“小”相對:大廳。大政。大氣候。夜郎自大。大腹便便。 指大小的對比:這間房有那間兩個

理的解釋 理 lǐ 物質本身的紋路、層次,客觀事物本身的次序:心理。肌理。條理。事理。 事物的規律,是非得失的標準,根據:理由。理性。理智。理論。理喻。理解。理想。道理。

也學習下:大小夏侯【歷史知識】

西漢今文《尚書》學者夏侯勝及其侄夏侯建的合稱。

大理相關歷史字典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