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字典網>>歷史字典>>歷史官職>> 提點所

提點所

宋朝主管官員帶“提點” 銜的各種機構簡稱。為提點在京寺務所、提點中太一宮所、提點建隆觀所等。

提點所字典分解

提點的解釋 (1).官名。 宋 始置,寓提舉、檢點之意。掌司法、刑獄及河渠等事。 金 近侍局置提點。 明 光祿寺尚飲局有提點大使之職。 清 廢。 宋 蘇轍 《龍川別志》卷

所國語字典 所 suǒ 處,地方:住所。哨所。場所。處所。 機關或其他辦事的地方的名稱:研究所。派出所。 量詞,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用在動詞前,代表接受動作的事物:所部(

不妨一看:提點【歷史知識】

官名。宋代始置。初為差遣名目,如提點五房公事、提點倉場所等。又置為宮觀道教官。遼置為內局庫官。金沿置,並置為教坊司長官,掌殿廷音樂。元沿置為內局庫官。明僅置為道教官。神樂觀提點掌教習樂舞生,以備祭祀舞樂,隸太常寺;太和山(武當山)提點掌鈐束道士,隸道錄司。清置神樂觀提點。乾隆八年(1743)改觀為所,十三年改所為署,改提點為署正。

提點所相關歷史字典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