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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點

官名。宋朝始置。初為差遣名目,如提點五房公事、提點倉場所等。又置為宮觀道教官。遼朝置,為內局庫官。金朝沿置,並置為教坊司長官,掌殿廷音樂。元朝沿置為內局庫官。明僅置為道教官。神樂觀提點掌教習樂舞生,以備祭祀舞樂,隸太常寺; 太和山(武當山)提點掌鈐束道士,隸道錄司。清置神樂觀提點。乾隆八年(1743)改觀為所,十三年改所為署,改提點為署正。


官名,遼代內省內藏庫置提點,為內藏庫長官。見《遼史·百官志·三內省》。金代提點更多,多數正五品,少數從五品,皆為該單位長官:宮籍監提點,掌內外監戶及地土錢帛小大差發;近侍局提點,掌侍從,承敕令,轉進奏帖;器物局提點,掌進御器械鞍轡諸物;尚廄局提點,掌御馬調習牧養,以奉其事;鷹坊提點,掌調養鷹鶻、“海東青”之類;武器署、尚衣局、儀鸞局、尚食局、尚藥局、太醫院、御藥院、教坊、宮闈局等皆置提點,均為該單位長官。見《金史·百官二》。元代宣徽院所屬大都尚飲局、大都尚醒局、上都尚局、尚食局、沙糖局、永備倉等皆置提點,從五品。見《元史·百官三》。明代道錄司有神樂觀提點一人,正六品,掌樂舞,太和山(即武當山)提點,掌管道士。見《明史·職官三·道錄司》。

提點字典分解

提點的解釋 (1).官名。 宋 始置,寓提舉、檢點之意。掌司法、刑獄及河渠等事。 金 近侍局置提點。 明 光祿寺尚飲局有提點大使之職。 清 廢。 宋 蘇轍 《龍川別志》卷

提的解釋 提 tí 垂手拿著有環、柄或繩套的東西:提壺。提燈。提籃。提包。提盒。提綱挈領。 引領(向上或向前等):提心弔膽。提升。提挈。提攜。 說起,舉出:提起。提出。提

點的解釋 點 (點) diǎn 細小的痕跡或物體:點滴。斑點。點子(a.液體的小滴,如“水點點”;b.小的痕跡,如“油點點”;c.打擊樂器演奏時的節拍,如“鼓點點”;d.

多看看:提牢廳主事【歷史官職】

官名。清朝刑部所屬提牢廳長官。滿、漢各一人,於額外及試俸主事內揀選充任,任期一年。掌管理獄卒、稽核罪犯及支放衣糧藥物等事。光緒三十二年(1906)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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