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定所

詳定所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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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名。即詳定官制所。北宋神宗元豐三年 (1080) 置,掌詳定改革官制事宜,設詳定官制以兩制兼,檢討文字以他官兼。先後制定了以階易官的《寄祿新格》,封爵食邑之法,行試之法,又書行移法,制授、敕授、奏授告身式。金朝亦置,為審定禮儀、律令之機構。大定 (1161—1189) 初,世宗命官參校唐、宋故典沿革,設此以議禮制。章宗明昌元年(1190)又置審定律令。五年,令鉤校制、律付送詳定。同年編成《明昌律義》。設詳定官、校定官、復定官等職。

詞語分解

  • 詳定的解釋 .考察訂定。《陳書·宣帝紀》:“市估津稅,軍令國章,更須詳定,唯務平允。”《宋史·選舉志五》:“ 鹹平 末,命翰林學士承旨 宋白 ,與兩制、御史中丞同詳定之。” 清 朱之瑜 《答安東守約書》之九:“
  • 所的字典解釋 所 ǒ 處,地方:住所。哨所。場所。處所。 機關或其他辦事的地方的名稱:研究所。派出所。 量詞,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用在動詞前,代表接受動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領的部隊)。所謂(.所說的;.某些人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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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晉南北朝對位居第二品的各種名號將軍的統稱。將軍的品位在各朝都有變化,兩晉位二品的有驃騎、車騎、衛將軍及諸大將軍。其下置有長史、司馬、主簿、功曹史等。祿賜與特進同。《晉書·職官》: “四征鎮安平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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