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宣課提舉司

歷史字典解釋

名。元朝置,掌諸色課程和京城各市。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並京城兩稅務為大都稅課提舉司,武宗至大元年(1308),改宣課提舉,秩從五品。設提舉、同提舉、副提舉等職。下馬市、豬羊市、牛驢市、果木市、魚蟹市、煤木所等機構。


官署名。元代設此官署,掌管京城商稅。主官為提舉、同提舉、副提舉等。參看《歷代職官表·歷代職官簡釋·大都宣課提舉司》。

詞語分解

  • 大都的解釋 中國元朝;首都,即今北京, 年在建設中命名;大都;,意指天下最大都城詳細解釋.古代王畿外圍公的采地。《周禮·地官·載師》:“以小都之田任縣地,以大都之田任畺地。” 鄭玄 註:“大都,公之采地,王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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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宋神宗元豐八年,改中書外省置。參見“中書門下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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