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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稅署

官署名。國民黨政府財政部前期置直接稅處,於民國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改處為署,以署長為主官,其職掌在推行各種直接稅(所得稅、非常時期過分利得稅、遺產稅),併兼辦營業稅及印花稅的徵收。本署在各省區的分支機構為各省市直接稅局。

直接稅署字典分解

直接的解釋 [direct;immediate] 不經過中間事物的;不通過第三者的直接談判直接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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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周學熙囑周爾潤編纂。共八冊,分章牘、表志、報告、叢錄四類。記周學熙創辦各項實業、工藝各事之籌款用人、擬牘訂章、征法察弊、選料考工及直隸興辦工藝等事。有周學熙所撰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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