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金齒宣慰司

歷史字典解釋

即“大理金齒等處宣慰都元帥府”。

詞語分解

  • 大理的解釋 .掌刑法的官。 秦 為廷尉, 漢 景帝 六年更名大理, 武帝 建元 四年復為廷尉。 北齊 為大理卿, 隋 唐 以後沿之。《韓非子·外儲說左下》:“ 夷吾 不如 弦商 ,請立以為大理。” 陳奇猷
  • 宣慰司的解釋 元 置宣慰使司,管理軍民事務,分道掌管郡縣,為行省和郡縣間的承轉機關。 明 清 時不設於內地,而獨存於土司。參閱《文獻通考》卷六十、 瞿蛻園 《歷代職官簡釋》。

歷史官職推薦:安徽清吏司員外郎

官名。清朝刑部所屬安徽清吏司副長官。簡稱安徽司員外郎。雍正十二年設。滿、漢各一人,從五品。佐郎中掌司事。光緒三十二年,刑部改為法部,遂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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