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泊所大使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元明都設河泊所,掌收漁稅。其長官為大使、副大使。見《明史·職官四·河泊所》,參看“河泊所”條。

詞語分解

  • 大使的解釋 一國政府派往另一國政府的最高一級常駐外交代表,全稱為;特命全權大使;詳細解釋.奉帝王之命行事的臨時使節。後多指特派出巡的大臣。《禮記·月令》:“﹝孟秋之月﹞是月也,毋以封諸侯,立大官,毋以割地行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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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太平天國後期六爵所屬六部書簡稱為六書。見“六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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