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嗣
【生卒】:1426—1494
明廣東南海人,字克承。景泰五年進士,授南京戶部主事。累官戶部侍郎,兼都察院左僉都御史。居官三十餘年,廉潔清介,篋中僅銀十兩,亦不增置田園。
李嗣字典分解
李的解釋 李 lǐ 落葉小喬木,果實稱“李子”,熟時呈黃色或紫紅色,可食:李代桃僵(原用“桃”“李”共患難來喻兄弟相愛相助,後喻互相頂替或代他人受過)。投桃報李。李下不正
嗣的解釋 嗣 sì 接續,繼承:嗣後(以後)。嗣歲(來年)。嗣響(繼承前人之業,如回聲之相應)。嗣徽(繼承先人的美德、聲譽)。 子孫:後嗣。嗣子。 筆畫數:13; 部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