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滴洞長官司

歷史字典解釋

又名曹滴洞蠻夷長官土司名。長官楊姓,洪武初,由本司副長官升授,後廢。永樂元年(1403)復置。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廢。治今貴州從江縣西北,管順寨、大榕等九十一寨。居民有侗族、苗族。

詞語分解

  • 官司的解釋 ∶訴訟打官司一到任就有一件人命官司詳至案下。;;《紅樓夢》 ∶舊指官府後來不合偷了店主人家錢財,被捉住了,要送官司問罪。;;《水滸》詳細解釋.普通官吏;百官。《左傳·隱公五年》:“若夫山林川澤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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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又稱墊陌、抽貫。唐德宗時所征雜稅。建中四年,因軍費不足,戶部侍郎趙贊始征此稅。凡公私出納與民間交易,每一貫千文由舊抽二十文增至五十文;以物易物者,折錢計稅。對民間交易,由政府給店主與牙人印紙,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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