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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數

數學名詞。logarithm的中文譯名。清初由波蘭耶穌會士穆尼閣介紹到中國,最早見於穆尼閣和薛鳳祚合譯的《比例對數表》中。此書用“比例算”代表等比級數,以“同餘算”表示等差級數,兩者對應排列,說明對數思想。梅文鼎稱對數為“比例數”。《數理精蘊》稱對數為“假數”,下編卷三十八“對數比例”最早介紹英國數學家巴理知斯(H.Briggs,1556—1630)《對數術》的對數造表法,對清末對數級數展開式研究有很大影響。清末戴煦首次使用“假設對數”(自然對數)、“定準對數”(常用對數)之名稱。

對數字典分解

對數的解釋 [logarithm] 為使某數等於一給定數而必須取的乘冪的冪指數。數學名詞

對的解釋 對 (對) duì 答,答話,回答:對答如流。無言以對。 朝著:對酒當歌。 處於相反方向的:對面。 跟,和:對他商量一下。 互相,彼此相向地:對立。對流。對接。

數的解釋 數 (數) shù 表示、劃分或計算出來的量:數目。數量。數詞。數論(數學的一支,主要研究正整數的性質以及和它有關的規律)。數控。 幾,幾個:數人。數日。 技藝

多看看:對於犯贓者的任官限制【歷史官職】

官員任用限制之一。漢代即有此種規定,如《漢書·貢傳禹》記孝文帝時,吏坐贓者,禁錮不得為吏。唐代亦有對犯贓者任官的限制規定,如開元十年(公元722年)三月詔:“內外官有犯贓至解免以上,縱縫赦免,並終身勿齒。”大中元年(公元847年)正月制:“今後諫議大夫、給事中、中書舍人未曾任刺史、縣令或在任有贓累者,宰臣不得擬議。”對於有政治嫌隙者及其家屬的任官限制 官員任用限制之一。唐武后聖歷三年(公元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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