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理所

訴理所怎么寫好看

訴理所怎么寫好看

歷史字典解釋

名。北宋元祐元年(1086)置。掌重新審理熙寧元年(1068)正月以後至元豐八年(1085)三月六日大赦以前,命官與諸色人等罪案件,事涉冤抑者,予以申雪。

詞語分解

  • 訴理所的解釋 官署名。 宋 元祐 元年置。掌重新審理 熙寧 元年正月以後至 元豐 八年三月八日大赦以前,命官與諸色人等判罪案件。如有冤屈,予以申雪。《宋史·哲宗紀一》:“﹝ 元祐 元年﹞三月辛未……置訴理所,許
  • 訴理的解釋 .謂接受申訴而重新審理。 宋 劉摯 《論太學獄奏》:“臣先準朝旨,看詳訴理 熙寧 以來罪犯,並 元豐 後來探報斷遣,公事涉寃抑,情可矜憫。”.指申訴請求重新審理。 宋 洪邁 《容齋四筆·祖宗親小事
  • 所的字典解釋 所 ǒ 處,地方:住所。哨所。場所。處所。 機關或其他辦事的地方的名稱:研究所。派出所。 量詞,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用在動詞前,代表接受動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領的部隊)。所謂(.所說的;.某些人所說

歷史知識推薦:東捻軍

見“捻軍”。

關注微信公眾號:icidian,查詢回覆:訴理所歷史

相關歷史

訴理所_訴理所介紹_歷史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