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震宇《治平新策》案

歷史字典解釋

乾隆朝文字獄。震宇,江西金溪縣生員,乾隆十八年(1753)十月,向湖南布政使周人驥呈送所著《佐理萬世治平新策》一書,懇請代呈。湖南巡撫范時認為“尚無悖逆誹謗之語”,擬將劉震宇革去生員,杖一百。奏上,高宗以其書中有更易衣服制度之語為“妄訾國家定製,居心實為悖逆”,下令將劉震宇斬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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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周王季之子。文王之弟。受封於東虢今河南滎陽東北。②周厲王時臣,受命征淮夷,不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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