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封清吏司

歷史字典解釋

名。簡稱驗封。明清吏部四司之一。掌理文職官員封爵、褒贈、襲蔭、土司嗣職之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司封部置,設郎中一人,員外郎一人,主事一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吏部亦置,設官略同。清順治元年(1644)沿置,設郎中滿、漢各一人,員外郎滿二人、漢一人,主事滿、蒙、漢各一人,及筆帖式、經承若干人。分置印房、都吏科、京官科、外官科、土官科等機構分辦司務。並掌任用吏員之事。宣統三年(1911)改組內閣,設銓敘、制誥等局,遂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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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清末世鐸等奉敕編。三十一卷。嘉慶十六年嘗定例,每屆十年續修《宗人府則例》一次。此為繼光緒十四年續修則例而編。光緒二十五年告成。體例仍舊。惟將舊例一事兩歧者刪去,例文未備者,酌量增入。凡天潢宗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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