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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考

明清府州縣學考試制度。亦稱科試。明代各省提學官在任三年中,按規定考試所轄學校生員兩次,第二次考試為科考,主要作為生員參加鄉試前的資格考試。考試內容大體與歲考相同。考試結果分六等,其按次充補廩生及增廣生,以及前列者給賞等規定亦與歲考同。其一、二等可赴鄉試,三等不能應鄉試,四等以下撻責、降等、黜革。清沿之,每逢鄉試前,各省學政巡迴所屬舉行考試,考試內容亦與歲考大體相同。經考試獲各省一、二等及大省的三等前十名、中小省的三等前五名均有資格參加本省鄉試。

科考字典分解

科考的解釋 (1). 明 清 科舉,鄉試前由學官舉行的甄別性考試。生員達一定等第,方準送鄉試。《初刻拍案驚奇》卷十:“次年,宗師 田洪 録科考, 韓子文 又得 吳太守 一

科的解釋 科 kē 動植物的分類單位:獅子屬於貓科。槐樹是豆科。 機關內部組織的劃分:科室。財務科。 學術或專業的類別:科目。學科。文科。外科。 古代分科考選文武官吏後備

考的解釋 考 kǎo 試驗,測驗:考試。考查。 檢查,查核:考察。考勤。稽考。考核。 推求,研究:考古。考據。考訂。考證。 老,年紀大:壽考。 原指父親,後多指已死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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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賦稅名目之一,包括絲料、包銀與俸鈔三項。公元1236年太宗窩闊台始行“五戶絲”制,規定諸投下戶每兩戶出絲一斤輸於官,每五戶出絲一斤輸於本投下。忽必烈即位後,改行“二五戶絲”制,規定每兩戶出絲二斤輸於官,每五戶出絲二斤輸於本投下。此即謂絲料。金亡前後,北方一些軍閥曾將各項賦稅合併,統一徵收,稱為包銀。蒙哥汗時規定每戶征包銀四兩(初為六兩),忽必烈即位後改以鈔輸納,每戶征鈔四兩(折合白銀二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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