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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府

①明初以常州府改名,治武進縣(今江蘇常州市)。屬京師。尋復改名常州。②清光緒十五年(1889)升長春廳置,治今長春市。屬吉林將軍轄區。轄境相當今吉林長春市、農安縣及九台市飲馬河以西部分。宣統元年(1909)轄境縮小,不包括今農安縣。1913年廢府改縣。

長春府字典分解

長春的解釋 [Changchun] 中國東北的城市,吉林省省會,面積18,881平方公里,人口570萬(1982)

府國語字典 府 fǔ 儲藏文書或財物的地方:府庫。天府。 舊時封建貴族和官僚的主宅,泛指一般人的住宅:府邸。府第。王府。府上。 中國唐代至清代的行政區域名,等級在縣和省之間

多學學:長他人志氣滅自己威風【歷史典故】

意謂助長別人聲勢,輕視自己力量。語出《三國演義》一一〇回:“公等休長他人銳氣,滅自己威風。”《水滸全傳》二回:“你兩個閉了鳥嘴!長別人志氣,滅自己威風,他只是一個人,須不是三頭六臂。”《西湖二集.愚郡守玉殿生春》:“相公既僥倖得一次,怎么見得便僥倖第二次不得?幾曾見中進士的都是飽學秀才……休長他人志氣,滅自己威風。”《鏡花緣》五二回:“若花道:‘阿妹為何只長他人志氣,卻滅自己威風?’” 其他 助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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