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試

刑法試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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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宋代選舉官員考試方式之一。京朝官、選人等願考刑法者,由兩制,刑部大理寺判官及各路監奏薦,選派大理少卿或刑部郎官一員主考,試斷案、刑名、《刑統》大義等各若干道,稱“刑法試”。第一等授審刑院或大理寺、刑部等法官。

詞語分解

  • 刑法的解釋 關於犯罪和刑罰的法律規範的總稱詳細解釋.關於犯罪和刑罰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國語·魯語上》:“ 堯 能單均刑法以儀民。” 漢 桓寬 《鹽鐵論·詔聖》:“禮讓不足禁邪,而刑法可以止暴。”《中華人民共和
  • 試的字典解釋 試 (試) ì 按照預定的想法非正式地做:試車。試圖。試航。試問。嘗試。試金石。 考,測驗:試場。試卷。試題。筆試。考試。口試。 筆畫數:; 部首:訁; 筆順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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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北齊於光祿寺東園局設,一人,掌諸喪事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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