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捧陽光

作者:不詳  (字數:900字作文)

在路上,漫無目的的走著,慵懶的打了個哈欠,看著那些忙碌的人們,心裡覺得可笑,甚至有些許鄙夷。

忽然,一個男孩闖進我的視線。其實,說來,他沒不突出,是個丟進人海便會找不到的孩子,我只是覺得他很奇特,一種感覺罷了。

那個孩子,真的很特別,閒逛的腳步被他牽引著,我在關注著他,他的一舉一動,仿佛要把他的身影刻進眸子中。我從未這樣關注過一個孩子,準確地說是從未觀注過一個五、六歲的男孩。

那個孩子穿得很單薄,只是穿了一件薄毛衣外面套了一個小外套,很舊的小外套,像是用大人的工作服改的,穿在小小的他身上顯得很不搭調,讓裹著厚厚羽絨服的我很是心疼,卻又無動於衷。

我看見他如潭水般清澈的眼眸中有著濃濃的、化不開的憂傷。我欣喜若狂,因為在他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小時候到現在的我,一直是一個孤僻、自卑的孩子,我沒有任何優點,只會安靜的待在角落裡,看著其他孩子,他們排斥我,不和我玩。從第一次向別人所要一份友誼遭到拒絕到現在,已不再相信友誼存在,並憎恨所有人,不在相信任何人,甚至自己……

我有些發獃。男孩依舊站在那,似乎並未發現有人在看著他。一張稚氣的小臉上頓時寫滿溫柔,伸出自己有些髒的小手,很虔誠的伸到太陽下,默默看著手心中的陽光,繼而,嘴角勾起一個好看的弧線。

面對眼前的空白的日記本,我努力的在腦海中搜尋關於他的記憶,只是,很淡了。忽然,我笑了,沒人注意到。我換上粉色的泡泡裙,繫上了十三年來從來沒有系過的彩色絲帶,塗了淡淡的唇彩。看到鏡子裡的醜小鴨已變成了一個自信的天鵝,我走出家門。

今天,陽光依舊,細細碎碎的散落下來,可是對於剛剛蛻變的醜小鴨,不再是蒼白的,而是暖洋洋的。漫步到曾經見到他的那條街,雖然一年的時間一切早已物是人非,但是,我聞得到,還有他殘存的氣息,很淡很淡而已,足夠了。

我在陽光下,很認真的學著男孩的模樣虔誠的伸出雙手,陽光散落在手心中,暖暖的,痒痒的。那一刻,我幸福極了;那一刻,我甚至以為我擁有了陽光,擁有了全世界……

原來,每個孩子都可以擁有屬於自己的幸福。從醜小鴨變成白天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