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祭

作者:不詳  (字數:2100字作文)

逝者為大,逝者可敬――年年“安息”的禱告,歲歲焚香的墳頭。一抹思念長存,捧一掬淚,打破那死寂一片,問:魂兮,在兮?安兮?為和平立碑,碑下萬千信徒,凝望,盼“和平”歸來?載“和平”入史?不僅為紀念,更為“祭奠”。

和平已死?或和平已死。作為一種關係的理想化,和平,人類永恆的力求。先人借它構造了歷史,在與“戰爭”共同充盈的史冊里,它總是那么聖潔,完美,眾望所歸,以至於“戰爭”被映射的總是罪惡,骯髒荼毒生靈。事實又的確如此,人類對“和平”的熱衷一向幾乎“溺愛”,儘管“戰爭”時刻出現,但它的出現根基於人的被迫。發動戰爭者,不是為維護國家永恆不衰,就是滿足人民之所欲,或是自身過激的“民族自強感”。誰與身好鬥?“人之初,性本善”。人類潛意識下還是時刻憧憬和平的善良。“不戰而屈人之兵”也為“善之善者”,這種“和平速勝論”歷來成為古代兵家的宗旨:諸葛亮北伐不間,“好戰”源於白帝城託孤的“枷鎖”,降敵作為首選,一直取代“下城”。多少場和平談判,勝者以“威震四海”自詡,敗者以“黎民百姓“自安”。一紙降書,避免了國家的滅亡,各處會談湮沒了戰爭的萌生。和平已死?然而,和平,是否又有它獨有的本質?作為人類動亂後的精神寄託,作為姑且對現實世界的聊以自慰,戰爭後的調停者,往往載道的是,為戰爭圓場,為戰爭作嫁,亦或是孕育戰爭:一戰後,列強擬定的和平體系,卻換來了二十年後更殘酷的二戰;二戰後,蘇美規劃的和平藍圖,掩蓋了冷戰的冰尖?迎來了各個區域的混戰!和平,失其本質,有與無,便沒了界限,暢和平者,懂和平乎?和平已死。

和平應死?或和平應死。競爭與和平,兩種高尚的合作理念,人類不加以區分的同時,還樂觀地自滿融合。什麼“比賽第二,友誼第一”,“和平競爭”。不知道他們尋求什麼,也許,在他們眼裡,競爭者,可惡。更不明白,競爭和戰爭,又有何本質區別?對和平嚮往,畏懼如此程度,以至於,想方設法掩蓋“戰爭”所表現的“殘忍”,轉型為“競爭”的“激烈”。並且,還套上“和平”的框架。的確,如此之後,人類在善化了的“競爭”中表現出的手段,也相繼變為“實力、頑強”等等。心隨即可安,已安之心必會放手一搏,且不說激勵心志,和平使戰爭、競爭中的勝者,戴上成功的冠冕,站在歷史浪頭,回響先人,啟發後人,謂之曰“治世英雄,亂世梟雄”。和平應死?既然競爭已是善化了的戰爭,二者強調的是“弱肉強食”、“唯己至上”。無論民族、團體、個人競爭,施展自己,置對方於必敗之地,才是取勝之道,才是“優勝劣汰”的結果。然而,“和平”理論再將競爭善化,使競爭者塗上友誼的妝,壓制自身爭強的一面,近於“坐視垂成”,即消極競爭,如此和平,歷史浪頭一定會於空中瀉下,未來全然不會有未來。和平應死。

死者比生者更受尊敬。人類對逝去的,更會同情、相信、懷戀。與此同時,對逝去的追念,總是那么綿長,明知道“一去不復”。和平時代的人不考慮下一場戰爭是否或何時到來,總是回首上一場戰爭與和平的輪迴,企圖從中獲取些許警示,更妄想這和平的形式,可安己心。然而,空留和平的形式於世,其本質卻死的徹底――阿富汗戰爭,伊拉克戰爭,以及說是要爆發餓伊朗戰爭,那些發動戰爭者,打著“消滅恐怖主義,塑造無核世界,維護和平”的大旗,不知廉恥地將自己裝點為正義的使者,與此同時,一些旁觀者儘管嘴上發發牢騷,然而,行動上的麻痹,縱容這“和平”上演。戰爭的確單純,無論何時,也不會失去自身的本質。相反,和平為了滿足不同時代的需要,本質已喪失殆盡。

用死者掩飾“罪行”,其罪更罪。

人類善化了“和平”,卻又罪惡了“和平”。作為“悲劇”,和平,承受了太多。本質已亡,人類卻不以為“和平”已死,形式的沉重,令其怎能榮耀,怎能延續?

血祭的禱告,刻在碑上,祭奠這人類的寵兒――和平。我願和平真死,我願和平的死,換來本質透徹的“原生態戰爭模式”。我願和平死的安息。

我願。祭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