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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式溺愛”害人又害己

作者:陳懷瑜  (字數:750字作文)

翻翻報紙,總能看到類似的親情故事:中國香港老牌女星邱淑貞為親近女兒,帶著她在馬路上玩飆車;從小被父母溺愛的朱小姐,結婚後堅持要求跟自己的父母同住,每天早晨起來,要由媽媽親自幫她穿襪子,由媽媽陪送到車站去上班……

國人溺愛孩子,似已成傳統。特別在當代,因人口政策的原因,存在大量獨生子女家庭,這讓“中國式溺愛”的廣度、深度來得更猛烈了。

父母之愛,舔犢情深,本為人之常情。可一旦偏離常規,滑入極端,便成了溺愛。“溺愛”一詞很形象,或可指沉溺於愛,或謂之溺於其愛,但這種過於滅頂之愛,很有可能讓孩子失去獨立生活和適應社會的能力,更有可能讓其在永遠長不大中迷失愛之真諦,不懂愛之回報,更可能喪失愛的能力。

小時候,曾聽大人講過一個有關溺愛的故事:說是有一位母親,對兒子從小就溺愛。在任性中長大的兒子,不僅不聽話,最終還走向了殺人犯罪的道路。兒子行刑前,要求最後再吃一次母親的奶。母親含淚答應,兒子卻一口咬掉了母親的乳頭,他說:是你的溺愛害死了我!

這雖然只是一個故事,可其中溺愛所造成的血淋淋的悲劇,卻值得人們警醒。亦如影星邱淑貞,溺愛女兒帶其飆車,這只會給孩子一種可以隨意違法行車的啟示和榜樣。如果女兒照模照樣學習,也一樣飆車違反交通法規呢?待出了車禍,傷及他人或孩子自身,邱明星到時當作何感想呢?還有那位結了婚仍長不大的朱女士,難不成父母百年之後,沒人幫你穿襪子了,寒冬臘月你也要打赤腳出門嗎?

不能給孩子的成長及時“斷奶”,總是將其當作長不大的孩子,會讓他們無法扔掉成長的拐杖,難以通過長大必經的拐點,難以健康、獨立、自由地成人。永遠生活於父母羽翼之下的孩子,不可能像蒼鷹一樣獨自飛翔,經不起狂風暴雨的洗禮,無法承受人生的坎坷和打擊,更無法堅強地面對未來。

溺愛中的孩子,會一生“缺鈣”,無法直立行走,獨立前行。離開了父母,他們或將一事無成,還有可能走向父母所希望的反面,甚至誤入歧途,最終落得害人害己害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