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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可共啖

歷史字典解釋:

晉代郭舒度量弘大事。《晉書.郭舒傳》:“鄉人盜食舒牛,事覺來謝,舒曰:‘卿飢所以食牛耳,余肉可共啖之。’世以此眼其弘量。”謝:請罪。


主謂 啖,吃。牛肉可以一起吃。比喻寬宏大量。《晉書·郭舒傳》:“有鄉人盜舒牛,事覺來謝。舒曰:‘鄉飢所以食牛耳,余肉可共啖耳。’世以此服其宏量。”△褒義。多用於描寫心胸度量。→豁達大度

詞語分解

  • 肉的解釋 肉 ò 人或動物體內紅色、柔軟的組織:肉體。肉類。肉食。肌肉。肉票(被盜匪擄去的人,盜匪藉以向他的家屬勒索錢財)。肉身(佛教指肉體)。 果實中可以吃的部分:桂圓肉。冬瓜肉厚。 果實不脆,不酥:肉瓤西瓜
  • 啖的解釋 啖 à 吃或給人吃:啖飯。啖以肉食。 拿利益引誘人:啖以私利。 古同“淡”,清淡。 姓。 筆畫數:; 部首:口; 筆順編號:

歷史典故推薦:虛受

《易.鹹》:“山上有澤,鹹。君子以虛受人。”孔穎達疏:“君子以虛受人者,君子法此《鹹》卦,下山上澤,故能空虛其懷,不自有實,受納於物,無所棄遺。”後因以“虛受”謂虛心接受。南朝 梁 沈約《為南郡王侍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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