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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不保夕

早晨難保晚上能夠平安無事。形容處境困難、危急。《南齊書.蕭昭胄傳》:“建武以來,高、武王侯居常震怖,朝不保夕,至是尤甚。”明.高明《琵琶記.五娘勸解公婆爭吵》:“奴家自從兒夫出去,遭此饑荒;況兼公婆年老,朝不保夕。教奴家獨自,如何區處?”孫中山《民族主義第五講》:“故中國現在受列強的政治壓迫,是朝不保夕的。”亦作“朝不保暮”。漢.朱穆《復奏記梁冀》:“二千石牧守長吏,多非德選,貪聚無厭,遇民如虜,或賣用田宅,或絕命於簍楚之下,或自賊於迫切之求,大小無聊,朝不保暮。”明.范受益《尋親記.發配》:“奴是荊釵裙布,受饑寒朝不保暮。”《平妖傳》八回:“老和尚雖好,許多年紀也是風中之燭,朝不保暮。”亦作“朝不及夕”。及:顧及。《左傳.襄公十六年》:“敝邑之急,朝不及夕。”《清史稿.莊元辰傳》:“敵在門庭,朝不及夕,有深宮養優之心,安得有前席借箸之事,則蒙蔽何可滋也。”


主謂 早上難保晚上能夠平安。形容處境困難、危險。朱蘇進、胡建新《康熙帝國》:“喔……看來索相~了。”△貶義。多用於處境不妙、情況危急方面。也作“朝不保暮”、“旦不保夕”。

朝不保夕字典分解

成語朝不保夕的解釋 早晨不能知道晚上會變成什麼樣子或發生什麼情況。形容形勢危急,難以預料。

看一看:朝審【歷史知識】

明清兩代由朝廷派員複審死刑案件的會審制度。始於明天順三年(1459)。每年霜降後,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將已判死刑尚未執行的重囚犯罪情節,摘要制冊,送九卿各官詳審,分列“情實”、“緩決”、“可矜”、“可疑”、“留養承嗣”等類,上呈皇帝裁決。清制,每年霜降前,先由刑部將監候秋後處決的案犯匯成招冊,送九卿、詹事、科道各一份。至霜降前後十日,三法司會同九卿等於天安門外金水橋西朝房集議。刑部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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