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則厲淺則揭

歷史字典解釋

厲:指穿著衣服涉水。揭:指撩起衣服涉水。 水深就穿著衣服涉過去,水淺就撩起衣服涉過去。 比喻行事要根據不同情況採取不同對策。語出《詩.邶風.匏有葉》:“匏有苦葉,濟有深涉。深則厲,淺則揭。”《論語.憲問》:“子擊磬於,有荷蕢而過孔氏之門者,曰:‘有心哉,擊磬乎!’既而曰:‘鄙哉,硜硜乎!莫己知也,斯己而已矣。深則厲,淺則揭。’”楊伯峻譯註:“水深比喻社會非常黑暗,只得聽之任之;水淺比喻黑暗的程度不深,還可以使自己不受沾染,便無妨撩起衣裳,免得濡濕。”《爾雅.釋水》:“濟有深涉,深則厲,淺則揭。揭者,揭衣也。以衣涉水為厲。”清.賀貽《詩筏.自序》:“二十年前與友人論詩,退而書之,以為如涉之為筏也,故名曰《詩筏》。……雖然,予固望人之舍也,苟能舍之,斯能用之矣。‘深則厲,淺則揭’,奚以筏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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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補 待字,等待起字,即等待婚嫁。舊指女子尚未婚嫁。語本《禮記·曲禮上》:“女子許嫁,笄而字。”《廿載繁華夢》回:“養成一個如珠似玉的女兒,……現年十七歲,~。”△用於婚配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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