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涇濁渭
周代《詩經.邶風.谷風》:“涇以渭濁,湜湜其止,宴爾新昏,不我屑以。”
涇與渭均為水名,在今陝西省。涇水清,婦以自比其操守之潔;渭水濁,以比夫君以濁亂之事誣衊於妻。上面截錄的是本詩第三章的前四句。第三章是婦女抒發自己被丈夫誣衊遺棄後的憂怨之懷。四句大意是:涇水被渭水弄混濁了,那老底原本是清清白白的。你只顧享樂新婚的安樂,不屑再和我同在一起。後因以“清涇濁渭”、“涇清渭濁”比喻是非分明。湜湜,音shí shí,水清貌。金.元好問〔黃鐘.人月圓〕《卜居外家東園》:“憑君莫問,清涇濁渭,去馬來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