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怒難犯
意謂眾人的憤怒難以抵擋。公元前563年,子孔代替子駟主持鄭國國政。為貴族和各級官吏起草了一個誓約,要求他們各按職守,奉公守法。貴族官吏及其子弟紛紛表示反對。子孔想殺掉他們。子產出來勸阻並要求他燒掉這個誓約。子孔不同意,說:“制定誓約是為了治國,不能因眾人反對就燒掉它,這樣就成了眾人為政,國家就無法治理了。”子產說:“眾人的憤怒是難以觸犯的,單憑個人意願辦事也很難成功。兩個問題交織在一起是十分危險的。不如燒掉誓約,使大家安定下來,你繼續執政,眾人疑慮也可以平息。專權獨斷不能成事,觸犯眾人就要惹禍,你一定要焚毀誓約。”子孔同意了,便在鄭國城外焚毀誓約,大家的不滿也就平息下來。
【出典】:
《左傳·襄公十年》:“子孔當國,為載書,以位序,聽政辟。大夫、諸司、門子弗順,將誅之。子產止之,請為之焚書。子孔不可,曰:‘為書以定國,眾怒而焚之,是眾為政也,國不亦難乎?’子產曰:‘眾怒難犯,專欲難成,合二難以安國,危之道也。不如焚書以安眾,子得所欲,眾亦得安,不亦可乎?專欲無成,犯眾興禍,子必從之。’乃焚書於倉門之外,眾而後定。”
【例句】:
唐·房玄齡《晉書·李特載記》:“弱而不可輕者,百姓也。今促之不以理,眾怒難犯,恐為禍不淺。”
主謂 眾人的憤怒不可冒犯。語出《左傳·襄公十年》:“子產曰:‘眾怒難犯,專欲難成,合二難以安國,危之道也。’”邊震遐《秋鴻》:“~,不犯,最好。”△貶義。多用於勸誡不可做出引起眾人共憤的事。
眾怒難犯字典分解
成語眾怒難犯的解釋 犯:觸犯、冒犯。民眾的憤怒不可觸犯。表示不可以做民眾不滿意的事情。
眾怒的解釋 [public wrath] 眾人的憤怒眾怒難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