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運所大使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始置遞運所,設大使、副使各一人,分隸於府、州、縣,掌運遞糧物。清制唯江蘇有府遞運所大使一人。

詞語分解

  • 遞運的解釋 .交替運轉;循環往復。《宋書·鄧琬傳》:“夫晦明遞運,崇替相沿。”《明史·食貨志三》:“自 淮 至徐以 浙 直 軍,自 徐 至 德 以京衛軍,自 德 至 通 以 山東 、 河南 軍,以次遞運,歲凡四
  • 大使的解釋 一國政府派往另一國政府的最高一級常駐外交代表,全稱為;特命全權大使;詳細解釋.奉帝王之命行事的臨時使節。後多指特派出巡的大臣。《禮記·月令》:“﹝孟秋之月﹞是月也,毋以封諸侯,立大官,毋以割地行大使

歷史官職推薦:侍衛處

官署名。清朝隨侍警衛皇帝之機構。初有其實而無其名,僅以上三旗中選拔的材武出眾者為侍衛,以領侍衛內大臣等統之。而由下五旗或漢人中挑選之侍衛,均入上三旗“行走”。乾隆二十三年修《清會典》時,名為“領侍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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