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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京刑部

官署名。清朝盛京五部之一。掌審辦盛京旗人及邊外蒙古獄訟案件。康熙元年 (1662) 設。置侍郎一人,總掌部務; 堂主事二人,掌題奏文移。下設肅紀前、左、右、後四司,各置郎中一人,員外郎、主事一、二人不等。肅紀前、左司掌盛京十五城旗人獄訟及旗、民交涉案件。右司掌邊外蒙古獄訟案件。後司掌私刨私販人參案件。此外還設有司獄二人,掌理監獄; 司庫一人、庫使二人,掌贓罰銀兩之出納; 筆帖式三十人,在各司掌翻譯。光緒三十一年(1905)裁。


官署名。清置,掌盛京司法。參見“盛京五部”。

盛京刑部字典分解

刑部的解釋 [the Ministry of Punishments in feudal China] 我國封建社會掌管刑法、獄訟事務的官署,屬六部之一尋移刑部。&mdas

多學學:盛彥師【歷史人物】

【生卒】:?—623唐宋州虞城人。少任俠,隋煬帝大業末,為澄城長。歸唐,授行軍總管,從平京師,與史萬寶鎮宜陽。擊斬李密,追擒王伯當,以功封葛國公,拜武衛將軍,鎮熊州。太宗討王世充,遣彥師鎮於伊闕,絕其山南之路。世充平,除宋州總管。徐圓朗反,彥師為安撫大使,戰敗被俘。圓朗令作書招其弟舉虞城叛,不從,圓朗壯而置之。圓朗平,得還,後竟以他罪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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