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學司

軍學司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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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名。①清末陸軍部所屬機構。光緒三十二年(1906),以練兵處軍學司之訓練、教育兩科歸併設立。掌陸學各學堂教育及各項隊伍操法。轄教育、步隊、馬隊、炮隊、工程隊、輜重隊、要塞炮隊七科及陸軍編譯局。置長一人掌司事,下設承發官一人,科長七人,科員三十四人,錄事十二人及編譯局總辦各員,分司各職。宣統三年(1911),改稱軍學處。②清末海軍部所屬機構。宣統二年(1910)改籌辦海軍事務處第三司設,旋併人海軍部。掌海軍學堂教育,艦隊訓練。轄教育、訓練,謀略、偵測、編譯五科。置司長一人掌司事,下設科長五人,科員十四人,錄事八人,分司各職。


官署名。(1) 隸屬於海軍部。清末始設,掌海軍教育、訓練、謀略等事。主官有司長一人,下設教育、訓練、謀略、編譯四科,各設科長、科員與錄事。南京臨時政府于海軍部設教務局,以局長為主官。北洋政府時期復稱軍學司,其職掌如下:一、所轄各學校一切章程的制定、籌辦;二、擬定所轄學校教育綱、計畫,審查教科書;三、各校職員獎罰;四、學生獎罰、考試;五、留學生和選派高等專門學員;六、擬定各兵科操典、教範;七、制定練營、魚雷營、訓練管理等規則;八、艦隊操演;九、計畫訓練改良;十、編緝、印刷;十一、軍學人員考績;十二、其他教育、訓練。民國十六年(公元1927年)作霖執政時改隸軍事部海軍署。國民黨政府海軍部亦置軍學司,司內分設航海、輪機、製造、士兵四科。(2)隸屬於陸軍部。清末於陸軍部暫設軍學處,南京臨時政府於陸軍部置軍學局,北洋政府時期改稱軍學司,其職掌第一至第六項與海軍部同, 其他所掌為:七、軍隊教育、訓練的改良;八、全國軍隊校閱、特種兵演習;九、編緝、印刷;十、編訂軍語、軍隊符號和各種軍用圖籍表; 十一、其他教育、訓練事項。民國十六年(公元1927年)張作霖執政時改隸軍事部陸軍署。

詞語分解

  • 司的字典解釋 司 ī 主管,操作:司法。司機。司令。司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別方向的儀器,為現在指南針的始祖)。司空(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長官;b.複姓)。司徒(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長官,後為

歷史官職推薦:方鎮

初指掌握一方軍政的軍事長官。如兩晉之持節都督,唐、五代之節度使等。《晉書 ·范寧傳》:“又方鎮去官,皆割精兵器仗以為送故,米布之屬不可稱計”。《新唐書·憲宗紀贊》: “由是朝廷益弱,而方鎮愈強”。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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