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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通判

官名。宋代始於知府之下設通判,名義上雖為知府的佐官,其地位實與知府相似。遼金元諸府無通判,以同知為府的佐貳官。明清復於府置通判,與同知同為知府的佐官。參見“通判”。

府通判字典分解

判國語字典 判 pàn 區別,分辨,斷定:判明。判辨。判據。判讀(利用已知的視覺信息符號來判斷新獲得的視覺信息的含義)。判斷。 分開,截然不同:判然。判若兩人。判若鴻溝。

也學習下:府門驛【歷史地名】

①明置,在今廣西桂平縣城南。《方輿紀要》 卷108潯州府桂平縣: 府門驛 “在城南。《輿程記》: 自府門驛歷大藤峽水口,共九十里至牛屎灣堡……又自府門驛而西四十里為淹沖堡”。②在今廣西梧州市城西南。《方輿紀要》 卷108梧州府蒼梧縣: 府門驛 “在府城西南德政門外,遞運所亦置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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