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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監察御史

宋朝憲銜之一。參見“憲銜”。

順便了解:兼弱攻昧取亂侮亡【歷史典故】

兼併弱小者,攻打昏暗者,奪取政治混亂者,欺侮喪邦亡國者。 原指商湯施行德政,消滅昏暴之國。 後亦用以形容西方列強所推行的強權政治。語出《書.仲虺之誥》:“佑賢輔德,顯忠遂良,兼弱攻昧,取亂侮亡,推亡固存,邦乃其昌。”清.譚嗣同《思緯氤氳台短書.報貝元征》:“至於取人之國,專尚陰謀狡險,此兵家之道,所謂‘兼弱攻昧,取亂侮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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