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管順天府尹事大臣
官名。又稱“兼尹”。清朝特派管理京畿之官員。雍正元年(1723)設,特簡漢大學士、尚書、侍郎等部院大臣充任,無正員。兼掌順天府所管一切政務、民事。
兼併弱小者,攻打昏暗者,奪取政治混亂者,欺侮喪邦亡國者。 原指商湯施行德政,消滅昏暴之國。 後亦用以形容西方列強所推行的強權政治。語出《書.仲虺之誥》:“佑賢輔德,顯忠遂良,兼弱攻昧,取亂侮亡,推亡固存,邦乃其昌。”清.譚嗣同《思緯氤氳台短書.報貝元征》:“至於取人之國,專尚陰謀狡險,此兵家之道,所謂‘兼弱攻昧,取亂侮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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