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知樞密院事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亦稱“同知樞”。北宋太宗淳化二年(919)始置,為樞密院長官,神宗元豐(1078—1085)改制,定為正二品。遼朝北、南樞院各設同知北院、同知南院樞密使事,位在樞密副使下。元世祖至元七年(1270)置一員,後定置四員,正二品,為知樞密院事的副職,位在樞密副使上。


官名。遼元皆置,遼代漢人樞密院設此官,佐樞密使掌漢人兵馬之政。見《遼史·百官志三·漢人樞密院》。元代至元七年設此官,為樞密院副貳長官,與其他長官共掌天下兵馬之政。見《元史·百官二·樞密院》。

詞語分解

  • 同知的解釋 .共知。《莊子·知北游》:“不形之形,形之不形,是人之所同知也。”.猶參佐。《北齊書·高隆之傳》:“儀同三司 崔孝芬 以結婚姻不果,太府卿 任集 同知營構,頗相乖異, 瀛州 刺史 元晏 請託不遂,前後

歷史官職推薦:文官普通懲戒委員會

懲戒機關名。北洋政府於民國二年公元年始置,為臨時機構,必要時在中央或各省設立,議決關於委任官的懲戒。次年一月二十日公布《文官懲戒委員會編制令》,改為常設機構。設委員長一人,由各官署長官兼任;委員二至

關注微信公眾號:icidian,查詢回覆:同知樞密院事歷史

相關歷史

同知樞密院事_同知樞密院事介紹_歷史官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