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陂官

官署名。職掌陂湖之利。據《漢書·地理志》,西漢九江郡置。


官名,漢置,掌陂塘水利。《漢書·地理志上·九江郡》:“戶十五萬五十二,口七十八萬五百二十五,有陂官湖官。”

陂官字典分解

陂官的解釋 漢 時郡國主管陂塘事務的官吏。 宋 洪邁 《容齋續筆·漢郡國諸官》:“自餘若 京兆 有船司空,為主船官…… 南郡 江夏 有 雲夢 官, 九江 有陂官、湖官。

陂的解釋 陂 bēi 池塘:陂塘。陂池。千頃之陂。 水邊,水岸:東海之陂。 山坡,斜坡:“陂南陂北鴉陣黑,舍西舍東楓葉赤”。 筆畫數:7; 部首:阝; 筆順編號:525

官的解釋 官 guān 在政府擔任職務的人:官吏。官僚。官邸。官腔。官署。官廳。官爵。 屬於國家的或公家的:官辦。官費。官方。官府。 生物體上有特定機能的部分:感官。器官

順便了解:陂陽縣【歷史地名】

西晉太康五年(284)以揭陽縣改名,屬南康郡。治所在今江西石城縣西。《寰宇記》卷108虔州虔化縣:廢陂陽縣“以陂陽水為名”。隋開皇十三年(593)廢入寧都縣。 古縣名。西晉太康五年(284年)改揭陽縣置,治今江西省石城縣西南。以“陂陽水為名”(《太平寰宇記》)。屬南康郡。隋開皇十三年(593年)併入寧都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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