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水利委員會

歷史字典解釋

名。國民黨政府設定,直隸國民政府,依照民國十八年(公元1929年)一月十七日修正公布的《黃河水利委員會》規定,其任務為掌理黃河全部及其支流測量疏濬溉灌及一切興利防患籌款施工事務。設委員長一人,副委員長二人,委員若干人,均由國民政府特派。委員會內設總務、工務、財務三處,每處設處長一人,科長若干人,科員若干人;關於工務事項,得設工程師、工務員若干人,直隸於工務處。民國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本會改隸全國經濟委員會。

詞語分解

  • 黃河的解釋 中國第二長河,發源於青海,流入渤海,全長公里,流域面積.萬平方公里。流經黃土高原、夾帶大量泥沙,每年達億噸,除億噸入海外,有億多噸沉積在下遊河床上,有些地段河底竟高出地面;米,成為有名的;地上河;詳
  • 委員會的解釋 具有行政、立法或司法權力的政府機構貿易委員會 被指示去完成某項職責或執行某項信託責任的一級組織機構詳細解釋.政府部門或機關的稱號。如:國務委員會。.政黨、團體、機關、學校中的集體領導組織。如:中國

歷史官職推薦:中央政治委員會主席

官名。國民黨政府時期設定,見“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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