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發遣三司判官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宋仁宗慶曆三年 (1043)始置,以員外郎太常博士充任,仍理本等資序,不得差出,任滿三年,令三司保明議升陟。神宗元豐(1078—1085)改制,隨三廢。

詞語分解

  • 判官的解釋 唐宋時輔助地方長官處理公事的人員,借指閻王手下掌管生死簿的官坐謫興國州判官。;; 清; 張廷玉《明史;海瑞傳》詳細解釋.古代官名。 唐 代節度使、觀察使、防禦使均置判官,為地方長官的僚屬,輔理政事。

歷史官職推薦:為政

春秋時鄭國執政者的稱謂。《左傳·襄公二年》:“子罕當國,子駟為政,子國為司馬。”為政又叫聽政,其地位次於當國。參見“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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