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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依旦尼哈番

滿語官名。漢譯為“典儀”。為王公府屬官員之一種,掌禮節導引。清制,親王府置六人,世子府五人,郡王府四人,長子府及貝勒、貝子、公府均各三人,官品自從四品至從八品不等。宣統元年(1909),以避溥儀諱,改稱“典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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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467—529 南朝齊、梁宜興陽羨(今江蘇宜興南)人,俗姓周。七歲出家,曾受業於寶亮,僧柔等人。後在妙音寺講《法華經》、《淨名經》。撰有《成實論義疏》四十二卷。梁武帝敕令為光宅寺主,復任大僧正。為成實論宗師。與智藏、僧旻並稱為梁代三大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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