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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辦稅務大臣

官名。清末稅務處長官。光緒三十二年(1906)設,負責節制全國各海關華人、洋人,管理總稅務司及各關稅務司徵稅事。其副職為幫辦稅務大臣。二者均以大學士、尚書、侍郎充、後改大臣、副大臣充。


官名,清朝置,掌主關稅,督率關使。其佐官有幫辦大臣一人。屬官提調、幫提調、分股總辦、幫辦各一人。所轄總稅務司、副總稅務司各一人。稅務司四人,副稅務司六人,各關稅務司五十九人。副稅務司三十七人。道光年間,置北洋通商大臣、南洋通商大臣,兼掌關稅。鹹豐以後,聘用英國人和美國人掌管關稅。見《清史稿·職官六》。

督辦稅務大臣字典分解

督辦的解釋 (1) [urge to handle](2) 督促辦理;督察辦理督辦糧秣(3) 督促辦理、督察辦理的官名和機構名。清代後期中央和地方臨時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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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北魏置,為中央機構低級辦事官員,各局皆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為從七品下,二十三年複次職令未載。當時還沒有散臣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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