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列太常伯

官名。即吏部尚書,唐高宗龍朔二年(662)改,鹹亨元年(670)復名吏部尚書


官名。唐高宗龍朔二年,改吏部尚書為司列太常伯。鹹亨元年復舊。見《通典·職官五·吏部尚書》,參看“吏部尚書”條。

詞語分解

  • 常伯的解釋 周 官名。君主左右管理民事的大臣。以從諸伯中選拔,故名。書·立政:“王左右常伯、常任、準人、綴衣、虎賁。” 蔡沉 集傳:“有牧民之長曰常伯。”後因以稱皇帝的近臣,如侍中、散騎常侍等。漢書·谷永傳:“戴金貂之飾、執常伯之職者,皆使學先王之道,知君臣之義。” 顏師古 註:“常伯,侍中也。” 晉 潘岳 藉田賦:“常伯陪乘,太僕秉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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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明朝宦官十二監之一御用監置,設里、外監把總各一人,凡御前所用圍屏、床榻諸木器,及紫檀、象牙、烏木、螺甸諸玩器,皆造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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