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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甲

官制用語。宋朝經殿試合格進士的等級。北宋太宗太平興國八年(980 )殿試進士,始分三甲取士。其後雖多分為三甲,但有時亦不分甲,有時則分二甲五甲。分五甲時,此為最低一等,賜同進士出身。元、明以後,固定分為三甲,遂不再見此稱。參見“三甲”。


宋代科舉考試殿試所定及第者的等級。淳化三年(公元992年) 分殿試及第者為五等,第一至三等賜進士及第,第四、五等賜出身。天聖五年(公元1027年)改“等”為“甲”。

五甲字典分解

五甲的解釋 宋 代科舉考試自一至五等稱“五甲”。一甲賜進士及第並文林郎;二甲賜進士及第並從事郎;三、四甲進士出身;五甲同進士出身。 宋 劉昌詩 《蘆浦筆記·仙卜》:“閲三

五的解釋 五 wǔ 數名,四加一(在鈔票和單據上常用大寫“伍”代):五彩。五官。五穀。五金。五代(中國朝代名,後梁、後唐、後晉、後漢、後周先後在中原建立政權的時期)。五帝

甲的解釋 甲 jiǎ 天干的第一位,用於作順序第一的代稱:甲子。花甲(六十歲的人)。 居於首位的,超過所有其它的:甲等。 古代科舉考試成績名次的分類:一甲(名為“進士及第

多看看:五均司市師【歷史官職】

官名。新莽置之。王莽依《樂語》有五均之言,於長安以及洛陽、邯鄲、臨淄、宛、成都五都設五均官。更名長安東西市令及五都市長皆為五均司市師。長安東市稱京,西市稱畿,洛陽稱中,餘四都各以東西南北為稱。下置交易丞五人,錢府丞一人。主要職掌為平抑物價,管鹽鐵,開賒貸。 官名,西漢末年王莽置,掌工商稅務及物價。《漢書·食貨志下》:“今開賒貸,張五均,設諸斡者,所以齊眾庶,抑併兼也。遂於長安及五都立五均官,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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