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賢院編錄官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唐貞元初置於集賢院,掌經籍編錄之事。

詞語分解

  • 集賢的解釋 .聚集賢人。 唐 張九齡 《集賢殿書院奉敕送學士張說上賜燕序》:“ 集賢殿 者,本 集仙殿 也……遂改‘仙’為‘賢’,去華務實。且有後命,增其學秩。是以集賢之庭,更為論思之室矣。”.集賢殿書院的省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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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亦稱監兌通判。清朝督理漕糧的官員。隸於總漕。清初以府官監兌漕糧。康熙六年改委各府通判三十三人,秩正六品。掌稽查米色之美惡,兌運之遲速,並查禁包攬、攙和、需索、滋事等弊。光緒三十一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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