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條巡察諸州,

歷史字典解釋

九條的內容為: “一曰決獄科罪,皆準律文;二曰母族絕服外者,聽婚;三曰以杖決罰,悉令依法;四曰縣當境賊盜不獲者,並仰錄奏;五曰子順義夫節婦,表其門閭,才堪任用者,即宜申薦:六曰或昔經驅使,名位未達,或沉淪蓬蓽,文武可施,宜並採訪,具以名奏:七曰偽齊七品以上,已敕收用,八品以下,爰及流外,若欲入仕,皆聽預算,降二等授官;八曰州舉高才博學者為秀才,郡舉經明行修者為孝廉,上州、上郡歲一人,下州、下郡三歲一人;九曰年七十以上,依式授官,鰥寡睏乏不能自存者並加稟恤。”

歷史官職推薦:右司郎中、員外郎

官名。見“左右司”。

關注微信公眾號:icidian,查詢回覆:九條巡察諸州,歷史

相關歷史

九條巡察諸州,_九條巡察諸州,介紹_歷史官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