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京工部右司

歷史字典解釋

名。清朝盛京工部所屬辦事機構。順治十六年(1659)置。設郎中一人為主官,又設員外郎二人,主事一人,筆帖式若干人,皆為滿員。掌理部分營作之事,併兼收葦稅,染造色低、督造火藥,供給柴薪。所轄滿員四品官、六品官各一人,督外郎領催、匠役,壯丁等吏役,掌治燒造瓦及大政殿之灑掃。光緒三十一年(1905)裁。

歷史官職推薦:掛牌

清朝地方知府以下官員,凡經任免者,由各省布政使將任免公告書於粉漆牌上,在政政使衙署前揭出,稱掛牌。 清代銓選制度中的一項規定。清代地方官員自知府以下出缺時,由各省布政使派員署理, 在衙署前懸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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