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祠祀掾史

郡分職吏名。漢代置,見《隸釋》三《白石神君碑》;又有供曹掾、史,祠仁德掾、史,分別見《隸釋》二《華山亭碑》與《隸釋》三三《無極山碑》;均為郡國境內祭祀名山大川或先聖先賢廟所專設的掾、史,其職事與時曹相似。

祠祀掾史字典分解

祠祀的解釋 祭祀;立祠祭神或祭祖。《史記·孝文本紀》:“﹝今崩﹞毋禁取婦、嫁女、祠祀、飲酒食肉者。”《新唐書·王縉傳》:“初, 代宗 喜祠祀,而未重浮屠法。” 明 劉基

掾史的解釋 官名。 漢 以後中央及各州縣皆置掾史,分曹治事。多由長官自行辟舉。 唐 宋 以後,掾史之名漸移於胥吏。《後漢書·百官志一》:“﹝太尉﹞掾史屬二十四人。”《西京

也學習下:祠祭清吏司員外郎【歷史官職】

官名。簡稱祠祭司員外郎。明清禮部祠祭清吏司之副長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祠部員外郎設,一人,從五品。清順治元年(1644)沿設,漢員外郎一人。七年(1650)增設滿洲員外郎。後增至五人,滿洲三人,蒙古、漢各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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