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顯

法顯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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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約337—約422

東晉平陽武陽(今山西襄)人,俗姓龔。求法旅行僧、譯經僧。中國僧人到天竺留學的先驅者。幼年出家,二十歲受比丘大戒。他感到“經律舛缺”,於安帝隆安三年(399)偕同慧景、道整等從長安出發西行求法,出敦煌,渡流沙,逾蔥嶺,遍歷北、西、中、東天竺等地,後泛海到師子國(今斯里蘭卡),併到過印度尼西亞的蘇門答臘或爪哇島,然後經南海、東海,於義熙八年(412)返抵青州長廣牢山(今山東青島嶗山)。前後凡十四年,遊歷約三十餘國,帶回很多梵本佛經。歸國後於建康(今江蘇南京)道場寺與佛馱跋陀羅合作進行翻譯。又記旅行見聞,撰成《佛國記》,為研究南亞次大陸各國古代史地的重要資料。卒於荊州辛寺。

詞語分解

  • 法顯的解釋 法顯約-約 : 東晉旅行家,高僧。本姓龔,平陽武陽今山西臨汾縣境人。為求佛法,於公元年西行取經,從長安今西安出發,經西域,前後十五年遊歷天竺、獅子國今斯里蘭卡、耶婆提國今印尼爪哇。然後經南海、東海回國
  • 法的字典解釋 法 ǎ 體現統治階段的意志,國家制定和頒布的公民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法辦。法典。法官。法規。法律。法令。法定。法場。法理。法紀。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對稱。指依法成立並能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民事活動
  • 顯的字典解釋 顯 (顯) ǎ 露在外面容易看出來:明顯。顯著。顯學(著名的學說或學派)。 表現,露出:顯露。顯示。顯山露水(喻顯示自己,引人注目)。 舊時稱有權勢的或有名聲地位的:顯貴。顯赫。顯要。 敬辭,稱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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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乾德三年升白洑巡院置。治今湖北潛江市西北。屬江陵府。元屬中興路,至正二十七年移今治。明屬承天府,清屬安陸府。年撤縣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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