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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福司

官署名。元代置。掌也里可溫教(基督教)事務,管理本教教士和十字寺(教堂)。至元二十六年(1289)置,秩從二品,以敘利亞人、聶思脫里派教徒愛薛領其事。後愛薛之子阿速歹、也里牙相繼襲任崇福使。延祐二年(1315),改為崇福院,升正二品;同年革罷所屬各地也里可溫教司七十二所,也里可溫詞訟由地方官府斷決。七年,復改稱崇福司,降為從二品。設有崇福使、同知、副使、司丞、經歷、都事、照磨等員,由朝廷任命。其下屬吏員或由中書省吏部選派,或可自用;自用吏員任滿出身品級比省部選派者降一等。

崇福司字典分解

崇福的解釋 (1).積善求福。 北魏 楊衒之 《洛陽伽藍記·景明寺》:“時世好崇福,四月七日,京師諸像皆來此寺,尚書祠部曹録像凡一千餘軀。” 明 徐渭 《讀餘生子傳》:

司國語字典 司 sī 主管,操作:司法。司機。司令。司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別方向的儀器,為現在指南針的始祖)。司空(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長官;b.複姓)。司徒(a

多學一學:崇爻【歷史地名】

即花蓮港。今台灣省花蓮縣花蓮市。連橫《台灣通史 ·撫墾志》: 清康熙三十四年 (1695),“賴科亦自雞籠越山而至崇爻,於是台東之野,漸有漢人足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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