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字典網>>歷史字典>>歷史知識>> 貼放

貼放

宋代司法名詞。天聖四年(1026)規定死罪案件情理可憫和刑名可疑者,州、軍具案奏報朝廷,有司不得駁斥。其後,即使依法不當奏、吏當坐罪者,審刑院或刑部在奏草後貼黃紙申述情理可憫、刑名可疑等,多得寬減,稱為“貼放”。

貼放字典分解

貼的解釋 貼 (貼) tiē 粘,把一種東西粘在另一種東西上:貼金。貼上。剪貼。 靠近,緊挨:貼近。貼切(密合、恰當、確切)。貼心。 添補,補助:補貼。津貼。倒(d刼 )

放的解釋 放 fàng 解脫約束,得到自由:把籠子裡的鳥放了。放膽。放誕。放任。放肆。放歌。放懷。豪放。釋放。 散(s刵 ):放工。放假。放學。放晴(陰雨後轉晴)。 帶牲

多學學:貼運【歷史知識】

清代漕項之一。謂在江西、湖北、湖南三省徵收之贈貼銀米。江西漕糧每石徵收銀三分,米三升。自嘉慶五年(1800)定米由州縣售變,每石以一兩九錢折給運軍。湖北、湖南不徵收贈貼銀,隨漕糧每石加征二升,隨糧征給運軍。

貼放相關歷史字典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