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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贄

1527—1602

明泉州晉江(今福建泉州)人,原名載贄,號卓吾,又號篤吾、宏甫,別號溫陵居士。回族。嘉靖舉人。歷任河南輝縣教諭、南京刑部員外郎、雲南姚安知府。致仕後,客居湖北黃安,繼遷麻城,因受迫害,萬曆二十九年(1601)北走通州。次年以“敢倡亂道,惑世誣民”罪下獄,於獄中自殺。嘗自言:“自幼倔強難化,不信道,不信仙釋”,“見道學先生則尤惡”(《王陽明先生道學鈔》)。年四十後,接觸王守仁學說,並受泰州學派影響,曾以王艮之子王襞為師。年五十,始閱佛經。自稱“異端”。否認“道”之神秘性,認為“人無不載道”(《藏書·德業儒臣前論》),“穿衣吃飯,即是人倫物理”(《焚書·答鄧石陽書》)。反對道學“存天理、滅人慾”說教,指出“謂聖人不欲富貴,未之有也。”認為“勢利之心,亦吾人秉賦之自然”(《李氏文集·明燈道古錄》),反對“鹹以孔子之是非為是非”,指出六經、《論語》、《孟子》非“萬世之至論”,“乃道學之口實,假人之淵藪”(《焚書·童心說》)。文學上,反對摹古文風,主張創作必須出自“真心”,倡導通俗文學,曾評點《水滸傳》,讚揚《拜月》、《西廂》、《紅拂》等傳奇。著作有《藏書》、《續藏書》、《焚書》、《續焚書》、《初譚集》、《史綱評要》等,明清兩代列為禁書。

李贄_李贄介紹_歷史知識

李贄

李贄字典分解

李的解釋 李 lǐ 落葉小喬木,果實稱“李子”,熟時呈黃色或紫紅色,可食:李代桃僵(原用“桃”“李”共患難來喻兄弟相愛相助,後喻互相頂替或代他人受過)。投桃報李。李下不正

贄的解釋 贄 (贄) zhì 古代初次拜見尊長所送的禮物:贄見(拿著禮物求見)。贄敬。 筆畫數:10; 部首:貝; 筆順編號:1213542534

多學學:李懷民【歷史人物】

清山東高密人,名憲噩,以字行,號十桐、石桐。乾隆時諸生。輯《中晚唐詩主客圖》,分張籍、賈島為兩派之主,餘人為客。自作體格謹嚴,詞旨清朗。有《十桐草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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