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長官司

歷史字典解釋

土司名。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置,屬平越。弘治七年(1494),改屬麻哈州。清順治十五年(1658)歸附。長官吳姓。治今貴州麻江縣東南平定,管平定、雞東等七十三寨。居民有苗族、布依族。

詞語分解

  • 平定的解釋 ∶平穩安定他的情緒逐漸平定下來 ∶平息平定叛亂 ∶評議審定詳細解釋.平息。《史記·殷本紀》:“於是諸侯畢服, 湯 乃踐天子位,平定海內。” 宋 王讜 《唐語林·補遺二》:“ 蔡州 用兵日久,徵發正
  • 官司的解釋 ∶訴訟打官司一到任就有一件人命官司詳至案下。;;《紅樓夢》 ∶舊指官府後來不合偷了店主人家錢財,被捉住了,要送官司問罪。;;《水滸》詳細解釋.普通官吏;百官。《左傳·隱公五年》:“若夫山林川澤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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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三國魏阮籍撰。此書認為道法自然,萬物自化,主張無為而治。原作散佚,後人輯入《阮嗣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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