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丹會訂電報齊價攤分詳細契約

歷史字典解釋

英國大東電報公和丹麥大北電報公司挾制清電報總局訂立的電信事務契約。光緒十三年六月二十一日(1887.8.10),由清方代表盛宣懷與英、丹方代表直德、恆寧生簽。地點不詳,或說上海。系對前訂《中英丹會訂電報根本契約》的具體擴充。二十款,除包括前契約的基本內容外,具體規定了各種電報價目和其他有關事宜,並規定朝鮮的線路亦照此契約。

詞語分解

  • 契約的解釋 兩人或幾人之間、兩方或多方當事人之間在辦理某事時,為了確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而訂立的各自遵守的條文詳細解釋.各方執以為憑的契約、文書。《周禮·秋官·朝士》“凡有責者,有判書以治則聽” 唐 賈公彥 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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