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理想

作者:李原  (字數:1200字作文)

“2003年,一對叔侄開著卡車,在路上遇見了一個女孩,這個女孩搭他們的車,行了一段。過幾天叔侄二人作為犯罪嫌疑人被警察帶走了,因為這個女孩被人姦殺,警方讓他們協助調查,經過一番審訊,叔侄二人最後被判死緩入獄。10年後,一次意外調查,發現當年叔侄二人並非強姦殺人犯,而是另有他人,於是他們的冤案浮出水面。”看了這則新聞,我不禁愕然,法制社會竟有這等不公平的事。可轉念一想,不對啊,他們怎么這么傻,明明不是他們幹的,他們為什麼要承認呢?

我問爸爸這是為什麼,爸爸語重心長的說:“是啊,他們都是來城裡打工的農民,沒有法律意識,不懂的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為自己辯護。”“爸爸,什麼是法律,為什麼它這么厲害?”“法律是國家為維護社會秩序而制定的,強制執行的規定。就像我們的交通規則,要保證交通的暢通無阻,就必須制定交通規則,大家按著交通規則行駛,整個城市才能運轉有序。法律也是同樣的道理,為了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和權益,就必須制定相關的法律,觸犯了法律就要受到制裁,這樣人們的生活和安定才有保障,大家才能安居樂業,愉快的生活。”“這么說,法律是懲罰壞人,保護好人的,可叔侄二人為什麼不懂得使用法律呢?”“因為一些社會底層的人,他們由於所處的環境產生的自卑心理,再加之中國幾千年封建社會制度的思想禁錮,使得他們不懂得實行自己做為公民應有的權利。所以才會造成這樣的悲劇。”“那如何避免這樣的事情再度發生呢?”“我想第一,要法律工作者普及法律常識,讓公民知道自己的權利。第二,要有更多專業的法律工作者,幫助下層的老百姓維權,讓他們通過聘請律師來維護自己應得的權利。”我聽得懵懵懂懂,但知道律師工作對下層老百姓很重要。

有一天,爸爸因為工作需要,要去法院。我這個跟屁蟲,吵著也要跟著去。爸爸嚴肅的說:“要去看看可以,但是法院是個莊嚴的地方,到那裡可不許喧鬧噢!”“什麼地方,這么嚴肅嘛。”我嘟囔道。過了一會兒車子把我們載到了一幢高大莊嚴的大廈面前,走上了好多台階,仰頭一看,赫然幾個大字“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再穿過寬敞的大廳,只見裡面有一間間擺著整齊桌椅的審理庭,審理庭左邊坐被告,右邊坐原告,法官就坐在正中間。整個審理庭莊嚴肅穆。“哇,這裡好威嚴啊,這裡的大樓怎么這么高大?”“是啊,法院的建築是要有一定的懾受力,因為它代表了法律的公正、平等和不可侵犯。”此刻我在內心升起了一種敬仰、一種敬佩、一種聖神感,更有對律師工作的崇拜。漸漸的……我的心中開始有了一種嚮往——“長大後,我要當律師。”

這顆理想的種子在我心裡慢慢的紮根,而且越來越深。課本中列夫托爾斯泰說:理想就是指路明燈,沒有理想就沒有方向,沒有堅定的方向就沒有生活。我開始有了自己的方向和生活,課餘時間我喜歡看《經濟與法》節目、喜歡做邏輯推理的奧數題。我再也不是那個幻想著自己是個正義蝙蝠俠的小小少年,而是現實生活中努力為理想奮鬥的好學生,將來我要考法學院,成為一名律師。實現心中崇高的理想——實現人人平等、公正的社會。